尊敬的投资人:
您投资的【北京金信大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信1号】(二期)(以下简称“本基金”、“本期基金”)已到期终止并完成清算。我公司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现将收益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本基金募集资金全部通过宏信证券投向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单一资金信托,用于向中海外江苏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丰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信托贷款。
根据《北京金信大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信1号基金合同》约定,本期基金于2017年04月08日到期。本基金投资人均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分配方案获得了分配。
二、收益分配方案
2017年04月10日本基金收到宏信证券分配的投资本息,并于2017年04月11日将该全部金额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此次分配利息计息天数自2016年01月08日起至2017年04月07日(含)共计90天。
A级份额投资人此次分配收益金额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对应预期年化收益率×90/365。
三、收益支付方式
本基金清算本金及收益已在2017年04月11日汇入了各投资人预留账户。
特此公告。
北京金信大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