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大业信托-盛达鑫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于2013年10月18日正式成立,成立规模为5710万元。信托计划项下各期信托期限均为18个月,自委托人加入信托计划之日起计算,受托人可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提前终止本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柒仟万元。信托计划成立后,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信托计划是否开放及每次开放的期限。本信托计划第一次开放日期为2013年年10月18日中午12:00之后。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