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由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并设立的“大业信托-亚太、康乐园酒店装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已经于2012年12月31日成立,成立规模为10,070万元。本信托计划总规模为不超过30,000万元。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信托计划成立以后,本公司有权根据募集资金情况决定是否向合格投资者开放认购。本信托计划的首次开放期已于2013年1月28日16点30分结束,首次开放期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金额为10,260万元;第二次开放期已于2013年2月6日10点30分结束;第二次开放期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金额为900万元;第三次开放期已于2013年3月8日09点00分结束,第三次开放期内加入本信托计划的金额为3,500万元。本公司已于2013年3月8日办理完毕第三次开放期加入信托计划的资金划拨手续。
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在2013年2月6日10点30分之后且2013年3月8日09点00分之前到达信托资金募集账户的,视为在本信托计划第三次开放期内认购信托单位;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在2013年3月8日09点00分之后且本信托计划第四次开放期结束之前到达信托资金募集账户的,视为在本信托计划第四次开放期内认购信托单位。
第三次开放期结束后信托计划存续规模为24,730万元,尚未达到本信托计划的最高规模30,000万元。本公司决定进行第四次开放募集,本信托计划第四次开放期起始日为2013年3月8日09点00分之后,第四次开放期募集规模不超过5,270万元。
本公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的各项事务。
特此公告。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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