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12年6月12日发起设立了“中航信托·天启267号柳州城投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始终恪尽职守,秉承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本信托计划在本报告期(2012年6月12日至2012年9月30日)的管理情况向您作如下报告:
一、信托计划概况
(一)信托计划名称:中航信托·天启267号柳州城投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计划成立日:【2012】年【6】月【12】日
(三)信托计划期限:【24】个月
(四)信托计划实收资金规模:【¥500,000,000】元
(五)受益人预期收益率:【9-11】%/年
(六)信托计划保管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托财产专户的开立情况
受托人为本信托计划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如下信托财产专户:
开户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重庆银行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101040030568
三、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管理
(一)信托计划资金的运用
本信托计划实收信托资金【¥500,000,000】元,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受托人将信托计划资金贷款给柳州市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城投公司”),用于后者日常经营周转,包括支付河东路北片区项目,西堤路工程,河西路西段及北支线工程的拆迁安置费用。
(二)信托计划资金及所投项目的管理
1、本报告期内,受托人及时正常地接收、关注了交易各方的有关信息,未发现有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
2、本报告期内,信托资金的运用有无重大变动:【无】。
3、本报告期内,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主体的经营、财务状况。
信托资金使用情况: 交易对手方按规定用途使用了资金,无挤占挪用、变相挪用,或者套用资金的行为。截至2012年8月,信托贷款资金已基本用完,全部用于拆迁安置费。其中河东路北片区项目支付4,300万元,西堤路工程支付850万元,河西路西段及北支线工程支付1,100万元,磨滩路西段河西路东段改造工程支付3,700万元,广雅路八一路口改造工程支付5,500万元,莲花立交桥工程支付890万元,磨滩路西段河西路东段改造工程支付7,300万元,南外环工程支付4,500万元,桂中大道延长线支付4,000万元,鹧鸪江大桥支付600万元,北外环A段工程(集体)支付2,150万元,和平路延长线工程支付600万元,北外环B段工程(集体)支付4540万元,北外环B段工程(国有)支付4000万元,西鹅路工程支付5970万元。目前柳州城投公司严格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提款,贷款资金专款专用,未挤占挪用和套用资金。项目建设按计划进行,施工质量符合要求,没有出现超支用款等情况。
项目主体的经营、财务状况:截至2012年8月底,柳州城投公司资产总额3,818,435.47万元,负债总额1,983,941.52万元,所有者权益1,834,493.95万元,流动比率4.39,资产负债率51.96%,公司财务状况正常。
4、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的增信措施【已落实/报告期内无异常】。
①柳州城投公司以其未来经营收入用于偿还本信托贷款本息。
②柳州城投公司将其拥有的290,444.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信托计划贷款提供抵押,与受托人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并办妥相应的土地抵押登记。
四、信托计划收益及分配情况
(一)信托计划本期收益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信托计划收益情况如下:
1、信托收入:【¥2,008.43】元;
2、信托费用:【¥339,434.5】元;
3、信托收益:【¥-337,426.07】元;
(二)信托计划本期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报告期内,信托计划未进行信托利益分配。
五、重大事项说明(若有)
(一)信托经理变更情况;
无
(二)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无
(三)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无
六、结论
本信托计划目前运行稳定。我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托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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