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我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发起成立了《中铁信托·丰利76期(长城集团股票质押)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并作为受托人管理本信托事项。现受托人就2012年3月3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信托事务管理情况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如下,并愿就本报告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报告书中的内容由本信托的受托人负责解释。
一、本信托成立:
本信托于2011年11月10日成立,规模3500万元,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二、信托资金运用及信托事务管理情况:
受托人于2011年11月10日将本计划的信托资金用于受让陈素芳持有的528万股长城集团(300089)股票之收益权款项。
陈素芳到期按约定利率溢价回购受托人受让的股权收益权,陈素芳将其持有的528万股长城集团股票质押给受托人,蔡廷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受托人与有关各方签署了如下法律文件:股权收益权转让(回购)合同、权利质押合同、保证合同。以上法律文件均已办完公证手续。
三、本信托信托财产的风险现状、重大及必要事项变动说明:
2012年6月8日长城集团股票:10转5股派1.2元(含税)。
截至2012年6月29日,长城集团(300089)收盘价为8.59元/股,对应的质押股票数为792万股,质押股票价值为6803.28万元。
目前,尚未发现影响信托财产安全的风险因素。
四、本信托信托资金收益情况表:
截至2012年6月29日,本信托资金收益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信托计划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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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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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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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信托收益
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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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收益累计
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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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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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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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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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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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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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