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2011年9月28日,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起设立的“大业•鑫成宏鼎Ⅰ号昆明下河埂村安居工程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依法成立,本信托计划期限为18个月,满1年可提前结束。本信托计划总规模4.82亿元,其中优先级委托人认购资金不超过3.5亿元;次级为1.32亿元,由云南建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建展”)股东以其持有的云南建展100%股权(以公司最新季度报表认定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作价0.78亿元)以及对云南建展的既有债权(共5,410万元作价0.54亿元)进行认购。按照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达到1亿元为信托计划成立要件。信托专户开户名称: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金源支行;银行账号:35260188000056488。本公司作为受托人,向您报告本信托计划2011年第四自然季度信托事务管理事宜。本公司对报告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一、项目运行情况
(一)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作为受托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管理,忠实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信托文件的规定。
(二)自本信托计划成立起至本日,本公司按时对被投资人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从目前获取的有关信息里,没有发现可能对本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的异常情况,本信托计划目前进展正常。
二、资金使用情况
(一)按信托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全部优先级信托资金用于向云南建展进行股权投资。信托期间,本公司有权持有和处置所持有的云南建展股权及其他信托财产。云南建展以其所有的位于昆明市下河埂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权证编号:昆国用(2011)第00109号、昆国用(2011)第00110号、昆国用(2011)第00111号、昆国用(2011)第00112号、昆国用(2011)第00113号】;云南建展原股东及其控制下的一家矿业公司永善县鑫铭矿业有限公司均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截至2011年12月31日,云南建展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一切正常。
(二)本公司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收支情况
1. 本报告期内,共募集资金16,52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募集资金总额26,775万元,其中募集户中640万元的认购资金尚未转入信托专户中。
2.本报告期内,实际运用信托资金15,880万元,全部用于向云南建展进行投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投资26,135万元。
3.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收到项目推介期和开放期募集户银行结息收入共计人民币41,042.73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00.5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信托专户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三、期间收益分配情况
根据信托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间无信托利益分配。
四、信托执行经理情况说明
本信托计划执行期间,由黄建华、杜京浩担任信托执行经理,报告期间未发生变动。
五、其他事项
无。
若您对本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有任何问题需要了解,请拨打我公司的客服电话:400-004-9979。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