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新常态下,中国信托行业面临诸多变革。其中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信托业面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本文尝试从金融资产分类、估值、减值计提等方面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革内容进行分析,简要阐述了新准则对信托公司的影响,以及新准则下信托公司在业财融合、管理模式、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的优化策略。
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重大影响,给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震荡,给金融行业监管敲响了警钟。金融危机的形成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适用性、各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和减值模式受到指摘。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的恢复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将发挥巨大作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以下简称“IFRS9”)终稿,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以及金融资产减值进行了全面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4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这标志着国内金融业的会计准则与IFRS9完全接轨。
我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核心理念为引导金融业务回归本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该理念指引风险管理目标与财务报表信息趋同,使得财务报表能够及时捕捉与反映风险因素及其变动的信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在当前背景下,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于正处于高速高质量转型的信托业来说,在风险计量与管理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旨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的背景下,结合信托公司对新准则的应用及影响展开理论和实践研究,为信托行业实施新准则提供一定的研究支持。
一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革内容
金融工具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一项重要变化在于金融资产分类的变化。旧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四类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出台后,以原则为导向的分类方法,取代了旧准则以持有目的和意图为导向的分类方法,根据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四分类”调整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FVOCI”)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下简称“FVTPL”)。
金融工具分类模式与变化影响
旧准则下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作为兜底项目,对于无法明确判断持有意图的资产(如债权工具、信托计划、资管计划、LP私募股权投资等)都被划分为此类资产。新准则下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兜底项目,并明确如被分类或指定为FVOCL类,其公允价值变动只影响留存收益(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一旦指定不允许转入“投资收益”科目,不影响利润表。以权益工具投资为例,权益工具中除非交易性权益工具被指定为FVOCL类的金融资产的特殊情况外,都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第一时间反映在利润表中,而非交易性权益工具被指定的情况下,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留存收益,当期和未来都不会在利润表中体现。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建立了每种金融工具可以根据分类条件进行独立的判断而且没有交叉和遗漏的金融资产分类框架,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同时易于理解和减少错误。
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的变化
金融资产减值方法的改变是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另一项重要变化。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由“已发生损失模型”调整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已发生损失模型”是当金融资产已经出现减值迹象和客观依据时,才计提减值准备,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以金融资产未来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出发,计提充分的减值准备。金融工具减值的阶段分为初始确认后风险没有显著增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信用损失已经发生三个阶段。根据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进行减值计算,有助于揭示和防范金融资产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更具预见性和合理性。因此,从理论上讲,风险评级模型越有效,对预期损失风险的判断就越准确。
二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信托公司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变化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金融资产分类难度加大。新金融工具准则让金融资产分类的标准更加客观与统一,与实际持有意图保持一致,通过业务模式测试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来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误导,从而揭露出产品的结构化本质和非标资产的内核。除指定类别的金融工具外,将不属于前两类的金融资产全部归为第三类。但是在实际判断中,对于结构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需要穿透底层进行测试,通过分析底层标进行判断。这就加大了财务人员对于金融资产分类的难度,特别是在SPPI测试及业务模式判断的环节,对于底层资产穿透较为复杂的投资计划、结构性理财等产品,需要对产品合同、业务模式等做进一步判断。
资产负债表分析难度加大。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因此有必要从权益资产中寻找价值,这进一步增加了报表分析的难度。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利润管理的影响
资产分类的变化导致利润波动性增大。
第一,对公允价值变动确定的影响。如前所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兜底项目为FVTPL类金融资产,这意味着更多的金融产品变动损益将会进入利润表。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在《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五十”。这说明该办法执行后,标准化产品占比将进一步扩大,波动的二级市场会直接影响企业利润的稳定性。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私募股权投资可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为FVTPL和FVOCL两类,若划分为FVTPL,被投资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其市值变化将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每月利润波动幅度增加,不利于盈余管理全面预算等工作的开展。被投资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参股的,将对公司的估值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根据《金融工具估值指引》的规定,非上市股权市场流动性较差且无公开市场报价的,其估值方法主要为可比公司法、行业指标法、指数法、近期交易价格法、净资产法、情景概率法、现金流折现法和成本法。在没有可比市场的交易价格的情况下,对于估值模型的选择和公允价值的确认,公司主观判断空间较大,估值结果也会因假设条件、判断依据等而不同。公允价值的多样性、复杂性对非上市参股股权会计计量提出更严峻的挑战。另外在新会计准则下,信托行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FVOCI后不可逆转,也不能将已划为FVOCI类的资产处置价差计入当期损益,这意味着信托企业不能通过浮盈浮亏进行盈余管理。
第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于减值准备的影响概括为四点,即计提范围扩大化、计提时间提前化、减值模型复杂化、判断依据主观化。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时,不仅计提时间关口前移,由已发生损失变为预计发生损失,而且计提范围扩大,即由已经发生变为可能发生,使得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但是信托业对减值标准和细则尚无统一标准,减值方面公司仍有较大主观判断空间,其“复杂化”和“主观化”给盈余管理留出了一定的调节余地。
综上所述,在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过程中使得信托公司在利润管理方面的难度得到了大幅提升。
对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
信托公司多为纵向线性组织结构,较大型商业银行更为简单传统。各下属部门独立工作,优点为决策执行有较高效率,但是部门沟通流向较为固定,横向沟通相关性较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分类测试和建立减值模型时,需要业务、投资、风控、IT(信息技术)等多职能部门参与研究讨论和测算,研讨结果也会对合同签订、资产配置、投资决策与管理模式、信息系统建设、风险管理等多方面有着决策支持价值。因此,公司在组织结构设置、信息沟通模式等方面的优化和调整变得十分重要。
三 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信托公司财务管理的优化策略
(一)加强业财一体化融合
提升投资业务管理能力:在原有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并未受到投资业务部门极大关注,投资业务部门往往侧重考虑的是投资收益,即便是有风险评估也是在项目风险实际发生后进行资产减值考量,对于投资资产的持有目的、会计分类、减值损失计算等方面往往认为是财务部等后台部门的事情。新准则的实施对信托公司的现有投资管理模式提出了挑战,投资业务部门在做投资决策时,不仅要考虑当前公司的战略目标、整体利润情况、金融资产的预期价值波动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还要考虑在未来整个金融资产存续期内的公司目标和持有意图。一旦投资决策确定,投资行为将按照既定决策进行,留给投资人员调整的空间很小。同时,也要求投资业务人员提前分析新准则对产品的影响,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指引时应充分考虑新准则后投资资产收益情况和风险敞口,同时要对新准则的核算方法、税务影响等方面比较清晰,以保证全面预算等工作的准确实施。
丰富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结构: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仅要求业务部门向后端深入了解,更要求财务部门对业务前端进行延伸。对于金融资产分类,财务人员不能只对金融产品合同的进行表面理解,更要对金融产品本身进行深入了解研判,理解金融工具合同的实质性约定。当前许多金融产品多层级嵌套、交易结构复杂,在审核把关时,要全面理解复杂交易结构下的业务本质,穿透掌握金融工具实质性权责利安排。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进行信用减值测试时,财务人员应该“关口前移”,实时跟进项目变化,把握产品动态,关注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模型参数的合理性,适时准确测算信用减值情况。
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模式: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将金融工具分类、风险评估、减值测试等工作前移,涉及的业务环节较多,如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信托公司要及时构建横向打通的沟通机制,来充分获取分类、评估、减值测试等实务中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也会对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的相关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对于划分为FVTPL的私募股权投资产品,从前期合同条款签订,到后期估值方法、参数设置等因素的选择,都会影响项目估值,从而直接影响利润。所以在股权投资时投资标的为上市公司的,需要从成长性、利润贡献度、现金流、市场交易情况等多方面考量,投资标的为非上市公司时,在选择自身或类似资产在可比市场的交易价格或类似可比公司时需科学谨慎,同时满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财务管理需求的两方面要求。
(二)健全公司风险管理机制
做好利润波动风险管理预案:对于利润表的风险管理建立管理预案,一方面在全面预算层面,以评估财务报表利润波动承受变化范围值为基础,选择与自身风险偏好匹配的资产,提前规划资产分类中影响利润的产品比例;对被分入FVTPL类的股权投资,需加强资产估值职能,做好估值预案,以满足财务指标管理需求。另一方面在金融资产减值方面,可运用信用资产减值的可逆性原则对信用风险预算和财务利润进行主动调控。公司可以利用信用风险下降将原有预期损失回调到利润表,达到降低波动风险目的。
建立固有业务系统建设:新金融工具准则旨在将金融资产从最前端的“业务模式”到后期的“风险管理”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公司可建立具有全生命周期管理功能的线上化业务管理系统。支持范围为产品投资、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现金管理等全部固有投资业务,功能上不仅包括项目管理、投融资合同管理、交易对手管理、担保信息管理、账户管理、流程审批、资金划付等基础性功能,还包括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减值模型,并可建立与财务系统的数据同步接口。通过投资项目、投资合同等信息的录入,反映项目的动态情况,根据业务流水自动生成财务凭证,实现业务系统向财务系统的信息化传导。同时通过对金融资产信用风险的系统预警,真实反映企业目前的金融风险。
四 结语
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来说,既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又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现实需要。企业会计核算应该从前端的业务模式和风险管理开始及时有效参与和介入,尽可能消除金融资产分类的不规范和减值计提的不及时等问题,使得财务报表能够及时、准确、充分反映和揭示金融资产的产品实质和风险敞口。
信托公司要根据管理与业务特点,从提升投资业务管理能力,丰富财务人员业务知识结构等方面,加强业财一体化融合;从构建横向沟通机制,加强对产品估值研究等方面,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模式;从做好利润波动风险管理预案,建立相应信息化系统等方面,健全公司风险管理机制,实现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财务管理优化。
在新形势下,信托行业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业务布局也将呈现新的特点。信托公司可以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落地实施作为契机,战略性地思考新金融工作准则下财务管理方式,持续优化流程、强化监管,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信托公司业务的转型发展,努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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