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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监管力度升级 力促上市公司提质增效
 日期:2024年04月19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558次 

 

  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并从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等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
  严把IPO准入关,筑牢资本市场“第一道防线”,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优化资源配置。
  长远来看,随着IPO监管加强,市场生态将出现积极变化,拟IPO企业质量有望提升,各板块特色将更加鲜明,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础夯实。与此同时,投资者信心和参与度有望进一步提升,从而提升市场活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完善上市标准
  发挥“引流”作用
  上市标准和板块定位是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具有筛选、引流的作用。
  此次新“国九条”提出,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旨在充分发挥上市标准和板块定位在引导分流不同企业在合适板块上市的作用,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月12日,沪深交易所就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拟适度提高主板和创业板企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证监会就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征求意见,拟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
  此次修订后,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之间梯次将拉开,各板块定位将更加鲜明突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同时引导资金更多地流向真正具有创新能力和市场潜力的企业,也有助于提升整体上市公司的质量,增强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提高主板、创业板上市标准以及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举措,可以筛选出更具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源头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更高的上市标准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性,使资本市场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另一方面,提高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可以更好地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企业融资,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长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长远来看,优化板块定位、完善上市指标,将为市场提供更加优质多元的投资标的,让不同公司在合适的板块上市,充分发挥上市标准的“引流”作用,提高上市公司可投资性。
  此外,新“国九条”提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沪深交易所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引导拟上市企业承诺申报后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鼓励企业更多将累积利润留存用于企业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
  中国银河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杨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严格上市前的分红行为监管,有助于防止企业通过突击分红等方式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压实IPO全链条各方责任
  威慑“带病闯关”
  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方责任,是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要求。新“国九条”强调,强化发行上市全链条责任。包括进一步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等。
  在压实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方面,新“国九条”提出,建立审核回溯问责追责机制。在杨超看来,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对发行上市过程中的审核决策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审核工作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溯责任,有助于提高审核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防止审核过程中的疏忽和滥用职权,同时也对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威慑。
  在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方面,新“国九条”提出,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提出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在杨超看来,该制度旨在强化中介机构的诚信意识和职业操守,一旦中介机构被列入黑名单,将面临市场信誉的损失和业务受限的严重后果,将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现场检查是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延伸和补充,是注册制下的有力监管手段,对把好入口关、督促提升IPO信披质量、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执业质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新“国九条”提出,提高发行上市辅导质效,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据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司司长严伯进介绍,证监会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一方面有助于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提高IPO信披质量。董忠云表示,提升现场检查比例,可以更有效地监督和审查企业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更好地防范和化解潜在的市场风险,也有助于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促使其更加严格履行“看门人”的职责,提高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
  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遏制“带病闯关”行为。杨超表示,扩大现场检查覆盖面旨在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形成有力震慑,防止存在问题的企业和财务造假者“带病闯关”,一定程度上遏制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引导资本市场资源向真正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集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加强发行承销监管
  促进新股合理定价
  新股能否合理定价,既关系着新股能否发行成功,也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投资者等各参与方利益。高价超募将导致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低下,损害投资者利益;而抱团压价则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更甚者可能使新股发行失败。
  新“国九条”提出,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
  近日,沪深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对新股询价违规行为重拳出击,多家首发项目承销商以及新股报价机构受到处罚,原因包括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询价流程不规范、新股研究不深入、估值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失等问题。
  “加强发行承销监管,整治高价超募和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可以维护新股发行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杨超表示,首先,确保新股发行价格,更加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和市场供需关系,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市场操纵而导致的投资损失。其次,可以减少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价格扭曲,降低新股上市后的价格波动,减少投机性交易行为。最后,通过规范发行承销行为,可以促进市场资源有效配置,引导资金更多地流向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质企业。
  董忠云也持有类似观点,对于高价超募和抱团压价等市场乱象的整治,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防止市场操纵行为,从而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优化一二级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新“国九条”提出,从严加强募投项目信息披露监管。杨超表示,这样可以提高上市公司募资使用的透明度,投资者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公司募资的具体用途和预期收益,从而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促进市场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