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提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促进债券市场各类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推动债市互联互通,债券执法、违约处置、信息披露、评级管理、绿色债券发行等方面逐步统一。近日,企业债正式纳入公司债规制范围,债市统一监管再迈一步;从对外开放层面来看,债券市场已经实现统一对外开放,内地与香港市场互联互通从“债券通”走向“互换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
目前,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于整个债券市场而言,各类基础设施之间互联互通深化有助于实现市场多层次发展,更好地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的目标;对于发行人而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或推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便利债券发行,为发行人创造更好的债券融资环境;对于投资者而言,以境内和境外债市互联互通为例,有助于丰富境内外债券投资者的投资选择,满足多样的资产配置需求。
境内债市互联互通
已取得重要进展
202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第7号)》(下称《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便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买卖在两个市场流通的债券。2022年1月份,沪深交易所等五家基础设施机构联合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业务暂行办法》,作为互联互通业务配套规则。互联互通机制的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包括联合为发行人、投资者提供债券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等服务,在交易方面,两个市场的投资者无需双边开户和改变习惯,即可实现“一点接入”,高效便捷地参与对方市场的债券现券认购及交易。
今年2月,证监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3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目前,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中。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工作。”
10月20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明确了企业债券过渡期后转常规的工作安排。10月23日起,证券交易所开始受理企业债项目,企业债正式纳入公司债规制,债市统一监管进一步强化。
“目前,跨市场交易可以实现,跨市场转托管机制比较顺畅,另外,债券执法、违约处置、信息披露、评级管理已经统一,企业债纳入公司债规制范围,债市互联互通已经取得非常大的进步。”某行业资深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实现完全的互联互通,涉及开户、托管、清算等多个问题,以及不同的监管机构和多方基础设施机构的沟通,需要时间。
“后续或在技术系统开发、合作协议签署、风控体系完善等方面继续发力。”明明表示。
在互联互通机制实现的同时,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行参与交易所债市只能现券竞价交易,主流的现券协议交易方式尚未落地。今年8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推动允许银行类机构全面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
对外开放持续深化
适时启动“南向互换通”大势所趋
在境内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稳步推进的同时,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债市互联互通取得重要进展。
2022年5月27日,人民银行、证监会、外汇局于发布联合公告〔2022〕第4号(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统筹同步推进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2023年4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此次发布的办法适用于“北向互换通”。2023年5月15日,“北向互换通”下的交易正式启动。从2017年的“债券通”走到2023年的“互换通”,我国债市对外开放程度持续深化。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19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4%,共有1110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
明明表示,目前来看,外资持有我国债券的结构主要以国债与政策性金融债为主,信用债偏少。而由于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债品种为主,当前境外投资者在交易所的持债规模较少。未来,随着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的便利性不断增强,未来境外机构投资者有望更加便捷、深入地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拓宽其投资范围。
对于下一步债市对外开放,适时启动“南向互换通”大势所趋。博时基金固定收益投资二部基金经理万志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除适时启动“南向互换通”之外,亦可期待“跨境理财通”,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银行体系建立的闭环式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
债市互联互通深化
具有三方面意义
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市互联互通实施后,一方面有助于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促进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高交易所债市活跃度。而债市对外开放不断深化,便利境外投资者增持中国债券,深入参与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万志文表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之间互联互通深化,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在中长期内促进债市健康发展。对于债券发行方,有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定价更加合理,有助于发行人降低融资成本;对于投资者,直接扩大了交易所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了证券市场的需求和活跃度,同时也降低了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清算、结算等环节的复杂度;对于整个债券市场,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从而更易于监管,货币政策的传导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
二是统一债市监管,金融监管思路转向功能监管。《公告》强调了统一监督执法的发展方向,是我国金融监管思路由“分业监管”转向“功能监管”的重要标志。
三是有望活跃交易所债券市场。银行可直接在交易所开户或间接通过互联互通两个途径参与交易所交易。届时银行可以考虑申请门槛及复杂度、系统成本、交易范围、结算效率等方面,来做出更优选择。银行在交易所市场便利性的提高,将利好交易所债市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