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辖区内有机构的违规行为被通报警示。
近期,深圳证监局发布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针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未勤勉尽责、分支机构管控不力、合规负责人履职不到位,部分持牌资管机构业务开展不规范、内控失效等问题予以通报。
其中有机构被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业务,部分持牌资管机构的时任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资管整改、“雪球”资管产品销售管理、期货居间人管理等方面的风险进行提示。
部分券商对异地营业部管控不足
10月26日深圳证监局公告今年第6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其中通报有券商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够,存在短板的现象。
部分证券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反映出合规与内控管理需持续加强。深圳证监局指出,涉及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
一是证券营业部方面,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证监局报告重大事项,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不到位。
二是从业人员方面,营业部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经纪人利用职务便利以见证人员的身份参与部分客户的融资过程;个别营业部员工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但存在向客户推荐股票的行为。此外,仍存在部分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行为。
深圳证监局表示,分支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数量多、分布广,是证券公司的“神经末梢”,无有效管控则违规问题易发,辖区证券公司应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查摆管控漏洞,针对性地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日常管控与监督,严肃问责,确保管住管好。
有机构被暂停新增ABS业务
多家持牌资管机构及个人近期收到“罚单”。深圳证监局对3家持牌资管机构分别采取责令改正、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业务、责令改正并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9名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有机构利用持牌资质为合作机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相关业务存在通道化特征。项目运作管理也内部控制不足,涉及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部的人员配备不足且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不足,个别项目尽职调查的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
该机构还有个别员工存在同一时期内在合作机构兼职的情况,不符合公司关于利益冲突管理的要求。
深圳证监局表示,暂停新增该机构的私募资产管理及资产证券化业务;对总经理出具警示函;认定该机构的时任联席总经理为不适当人选等。
另一家机构在资管计划立项过程中,明知委托人投资相关产品是为了协助关联方进行债券融资,在合规风控部门明确注明风险提示意见的情况下,仍继续同意成立相关产品。在相关产品投资运作过程中完全根据委托人下达的投资建议,集中持有委托人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并进行高杠杆运作,发生多笔正回购交易实质性违约,引发重大信用风险及其他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
同时,该机构还为委托人规避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对其主要股东授信规模限制的规定提供通道服务。
还有机构未按法规要求向监管部门报批或报告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人员情况;对子公司管控的有效性不足;督察长违规兼任子公司合规风控部门负责人。
深圳证监局表示,辖区持牌资管机构应不断夯实受托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制度机制并有效执行,保障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资管新规整改三大风险需注意
随着时间步入四季度,资管新规过渡期已进入“倒计时”。据了解,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深圳证监局表示,辖区机构在推进资管新规整改规范工作中应高度关注以下风险:
一是主动投资非标准化资产以及协助银行发行的通道类待规范资管产品投资标的退出难度较大,此类资管产品的资金多投向实体企业,资管产品集中退出可能加剧实体企业融资难情况;
二是个别资管机构将规范整改完成时限延迟至2021年四季度,可能出现集中处置标准化资产的情况,对市场产生潜在影响。
深圳证监局提醒,公司应高度重视规范整改工作,按要求做实做细、分类施策:一是统筹安排,稳妥有序推进不合规产品的规范整改;二是突出重点,坚决出清高风险类产品,涉及风险外溢事项备足预案;三是持续管理,在个案处理资管产品基础上,对底层个案处理资产清单进行整理,确保个案处理资产总量有序下降。
销售雪球产品禁用“稳赚”说法
在最新一期《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深圳证监局亦注意到机构在销售“雪球”产品时出现的不规范行为。
今年以来,“雪球”资管产品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产品类别以集合资管产品为主,投资者结构呈现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且年龄偏高的特点。
“雪球”产品结构具有高票息但非保本的特点,在股市连续大幅下跌时期,易引发产品集中敲入导致个人投资者大额亏损风险。
深圳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关注到,部分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未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仅片面强调“高收益”“稳赚不赔”的情况,出现亏损时容易引发纠纷。
深圳局表示,在销售涉及“雪球”结构的资管产品过程中,公司应当一是严格落实适当性要求,审慎评估投资者风险偏好,充分揭示产品结构及潜在风险,确保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二是持续加强销售行为管控,严禁使用“保本”“稳赚”等词汇诱导投资者购买或片面强调收益,慎用“最高”“最佳”“最强”等表述,并加强销售人员规范培训;三是规范销售文件审查,统一制作并认真审核宣传推介材料、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保对外披露的文件均经过合规审查并集中存档。
做好北交所平稳开市工作
10月30日晚,证监会正式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持续监管等主要制度规则,并明确将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于11月15日开市,届时新三板市场精选层超过68家公司将全部平移进入北交所。
为保障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交所重大改革事项平稳有序推进,深圳证监局在9月以来已督促辖区各证券公司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吃透业务规则。充分重视北交所规则“新”特点,紧跟制度更新,学懂、吃透相关规则和政策文件,强化自身专业性。
二是优化服务,引入增量适格投资者。及时跟进规则变化,审慎稳妥推进为投资者办理预约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等业务。
三是积极宣传,合理引导存量投资者。针对存量精选层公司投资者,主动说明交易场所变更等事项,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引导客户理性参与北交所交易。
四是保障有力,高效高质完成准备工作。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及时梳理和更新内部制度、业务流程,健全合规风控措施及风险应对预案;配合进行信息系统的改造、调试、扩容等,认真参与联调联测,确保系统稳健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