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日下午,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银保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中国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
党委中心组成员结合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感受,围绕本职工作谈了学习体会和收获。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气势恢宏、内涵丰富、意蕴深厚,既有历史厚重感,又有现实针对性,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光辉,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成立100年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作出的伟大贡献和蕴含的历史启示,科学总结了伟大的建党精神,用历史映照现实、远观未来,为我们在前进道路上继续取得成功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我们向新的奋斗目标前进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开创美好未来应当做到的“九个必须”,集中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拓前进的政治宣言。
郭树清指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认识我们党在百年历史进程中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及其伟大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胜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要深刻认识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大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要切实增强理论自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我们党坚持培元固本和守正创新相统一,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智慧结晶,是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要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要勇于自我革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严密党的组织体系,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
郭树清强调,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坚持以学促做、以知促行,把学习成果及时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服务人民群众的好作风,在积极谋划和推进银行保险监管工作中展现新作为。要推动增强金融服务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强化对新发展格局的金融支撑,持续提升金融支持“六稳”“六保”工作质效。要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要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提升金融体系的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要加快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补齐制度短板,强化监管执法,提高金融违法违规成本。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积极响应党中央的时代号召,推动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郭树清要求,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各级党组织要通过专题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讲话原文,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力求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带头讲授党课。要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宣传部门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系统引起的强烈反响,以及各部门、派出机构和会管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好做法好经验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副部长级干部、各首席、会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旁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