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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亿现金类理财新老划断 银行试水新品遭遇挑战
 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文章来源:证 券 时 报 浏览:998次 

 

       随着监管政策的落地,存量超7万亿的现金管理类理财市场走向“新老划断”过渡期,商业银行、银行理财子公司也面临新规带来的产品转型压力,最短持有期类理财产品有望成为下一阶段银行理财市场的发力新方向。
       本报记者从多位银行理财人士了解到,《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发布后,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谋求产品转型,一些公司甚至在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就开始布局转型。从产品形态看,投资满足最低持有期、每个交易日可开放赎回的理财产品,成为越来越多理财子公司尝试的品种,这类产品兼具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相对灵活的申购赎回机制,还暂不受《通知》在投资范围和集中度、资产久期、风险准备金等方面的严格约束。
       银行理财“试水”最低持有期类产品
       “《通知》发布后,我们公司正在研究应对方案,包括着手开发新的替代产品,最短持有期类的理财产品也在考虑。”北京一家理财子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记者查阅多家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发现,目前存续或在售的理财产品中,不乏覆盖超短期至中期的各类最短持有期类理财产品,比如7天期、14天期、1个月期、3个月期、6个月期、1年期等。这类产品也属于开放型产品,最大的特点是申购赎回灵活性介于现金管理类和定期开放类之间。以交银理财发行的“稳享固收精选日开1号(7天持有期)理财产品”为例,该产品目前每个交易日开放购买,并支持定投,但需持满7天后才可申请赎回。招银理财发行的“财招睿丰和(信用精选)3个月持有期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同样约定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和赎回,但投资者不得赎回持有期低于最短持有期的理财计划份额。
       一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人士对记者表示,因《通知》拉平了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与货币基金的监管规则,新规正式实施后或会进一步降低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会分流一部分客群。因此,一些银行理财实际上自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就开始着手产品转型,通过加大最短持有期类和定期开放类理财产品的发行力度,实现对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资金的引流和承接。
       “最短持有期类产品因在投资范围、集中度和资产久期方面比现金管理类产品有更多选择空间,其收益率会比现金管理类相对高一些;同时,其申购赎回机制又保留了一定的灵活性,与现金管理类产品类似,可以满足投资者对高流动性的诉求,所以目前有不少银行理财子公司尝试用这类产品作为一种规避监管的替代方案。”上述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人士称。
       净值化转型之路道阻且长
       《通知》的严监管规定,影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收益率的规定不仅有对投资范围、集中度等方面的限制,还有对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核算设置规模类指标限制,明确同一商业银行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全部理财产品月末资产净值的30%。理财公司方面,同一理财公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现金管理类产品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其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
       “上述要求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整改压力还是挺大的。此前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是理财子公司做大规模的‘利器’,一些公司存续的此类产品规模甚至能超过总规模的30%,这意味着仅风险准备金就需要上亿规模。”上述北京银行理财子公司人士称。
       光大证券首席金融业分析师王一峰对记者表示,现金管理类产品因为可以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核算,净值表现相对平滑,客户接受度高,容易做大规模。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这类产品规模已增长百分之七八十,占符合资管新规产品规模约50%,现在没有任何理财产品能达到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增长速度。但现金管理类产品某种程度上具有资产池业务特征,其规模过大不利于理财产品的多元化发展,不利于资管机构的能力培养,也容易积累流动性风险,上述监管要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现金管理类产品规模的过快膨胀,也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冲击留有化解资源。
       自理财新规落地以来的两年多的时间里,银行理财的净值化转型之路依然道阻且长,对于利用成本法核算净值以平滑估值波动仍有较强依赖。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银行理财净值“看起来”稳定上升,减少净值的起伏波动,一些银行理财产品会通过“借道”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底层资产中配置一定比例的PP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公司债、ABS(资产支持证券)、ABN(资产支持票据)等可采用买入成本法计价的资产。
       “有的理财产品会投资多个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基金专户以增强净值的稳定性,所以会看到有的理财产品净值曲线增长非常平稳,单位净值曲线呈现出一种稳定上升的趋势,净值回撤明显小于同类债券型基金,这实则是最底层资产通过成本法计价形成的。”上述股份行理财子公司人士称,这种做法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潜藏着流动性风险,债市平稳运行时可以风平浪静,但当债市剧烈下跌或者信托计划中的底层资产出现大量浮亏的时候,会因无法及时反映最新的市场公允价格,导致浮亏变实亏,会对新认购的投资者造成不公。
       净值波动容忍度考验最低持有期产品
       银行理财估值对成本法的偏好反映出净值化转型依然路漫漫。有大行理财子公司人士表示,银行理财投资配有大量可用成本法计价的债券作为底层资产的信托计划,并以此平滑净值波动的情况在业内确实存在。这反映出两方面问题:一是银行理财净值化的标准还不够具体;二是投资者对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还需进一步提高接受度。
       “净值化的标准问题主要表现在估值方面,比如未来需要进一步统一相同投资品种在不同资管产品中的估值规则,按实质性原则对投资策略和投资场景的估值认定规则要一致等。”上述大行理财子公司人士称。
       王一峰表示,大众客群对于银行理财保本保息的心理预期仍较强,所以净值波动特别是破净的情况会对投资者产生较大的心理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对稳定的估值或者净值表现,是现在客户所期待和需要的,这是矛盾的一个核心点。从现在的资管产品谱系看,债券类基金和一年期以上理财产品的销售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客户对银行理财的稳定收益表现还怀有期待,从原来的预期收益型产品到完全接受净值型产品还需要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普通投资者对净值波动容忍度仍待提高的背景下,最短持有期类理财产品能否“接棒”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仍有待观察。王一峰认为,最短持有期类产品不能像现金管理类产品使用摊余成本法计价,考虑到客户对净值波动接受度的问题,尽管目前有银行理财尝试推广最短持有期类产品,但后期的实际效果还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