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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渠道拓宽 地方专项债可补血
 日期:2020年07月03日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1087次 

       中小银行再添补充资本金新渠道——允许以地方政府专项债“补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是对当前银行资本金补充方式的创新和有益补充。近两年以农商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面临资本金不足,发放贷款能力受限等问题。”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证券日报》记者说,此次将专项债作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方式,是通过深入结合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为中小银行输送更多“弹药”,更好地支持中小银行继续服务当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
  有关部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中小银行共4005家,资产规模近80万亿元,占整个银行业体量约25%。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53%,较上季末下降0.12个百分点。其中,城商行和农商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和12.81%,较2019年末分别下滑0.05个百分点、0.32个百分点。
  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积极推动增强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支持银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帮助中小银行补充资本。
  中商智库首席研究员李建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小银行因为大多是城商行,对于支持地方经济能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且他们的客户主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通过专项债资金来补充中小银行的资本金,将会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对于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会议同时明确,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通过专项债相当于注资银行,利用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是对专项债使用途径的扩充,对于直接支持当地政府经济发展可能还能起到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比而言,中西部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可能会更加迫切。”李建军说。
  陶金表示,因为专项债有预期收益要求和退出机制的要求,首先是资产质量较好、同时存在资本补充空间的银行更有可能获得机会。除此之外,对补充资本金的需求比较迫切的银行业可能获得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