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港珠澳大桥等跨境基建的建成使用,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方面都已经实现了“通”,而湾区资金流的“通”成了眼下最迫切的任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以及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为构建“金融跨境大桥”指明了方向。
“中国资本项开放又进一步。”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意见》释放了多个信号,并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开放的现实需要。
互联互通新阶段
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推进,跨境投资发展已经历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准入及准出的阶段,即QFII、QDII、RQFII三种直接投资管道。在这个阶段中,因制度限制、资金划拨等原因,国外资金量进入有限。
伴随着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陆续开通,跨境投资进入互联互通时代。这一机制解决了跨境资金需求与制度差异的矛盾。在跨境投资中,通过沪港通、深港通进行转变,内地资本成功连通了全球市场。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00737)规划纲要对金融发展与融合做出了一系列规划,其中明确提出‘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一华南地区券商研究员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在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过程中,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例如开展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引入港澳地区股权资金支持大湾区项目建设;复制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成功搭建全功能型跨境资金池;沪深港通平稳运行等。
当下,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本双向开放不断推进对跨境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
恒大研究院报告指出,从现实看,粤港澳大湾区人流、物流便利度越来越高,资金流还不够,信息流最薄弱。粤港澳大湾区下一步合作重点之一在于推进湾区内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协同、城市金融功能错位互补,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从而推动实体经济稳步增长。
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金融业双向开放程度不平衡,跨境资金流动不畅,跨境金融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如何进一步畅通“资金流”,让“天堑变通途”适应粤港澳大湾区新需求,《意见》指明了构建“金融跨境大桥”的方向。沈建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积极促进跨境资金流动,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例如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企业集团在境内外成员之间进行本外币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对跨境资金池业务实行宏观审慎管理。同时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意见》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
金融业如何发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当前国内金融市场仍然是一个典型的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间接融资金融体系。这一体系与现阶段我国国有企业存量规模巨大是有密切关系的。
“为实现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从前期粗放式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方式转型。而创新驱动的增长模式形成,需要一个由直接融资主导的、对创新风险容忍度更高的金融市场的支持。”前述券商研究员表示,与此同时,如何让国内居民家庭和国际投资者以更有效的方式积极参与中国经济发展,从中国经济增长中获得财富保值增值的渠道,也是各界一直关切的问题。
该研究员认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要求深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金融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金融要发挥两方面作用,一是服务湾区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境内外金融体系的沟通桥梁,将境外经济金融资源引进来,同时也帮助境内经济金融资源有序向外输出。
为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地方监管层也在发力。近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支持深交所与港交所进一步深化合作,扩大“深港通”中ETF指数基金、债券等投资品种范围,积极探索“理财通”试点,完善在大湾区内建设港澳保险服务中心方案,推动粤港澳三地车险“等效互认”。
对于这一诚意十足,分量够重的政策“大礼包”,市场一致认为将让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金融环境变得更有活力。
光银国际表示,目前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仅停留在部分股份的部分交易上,并没有拓宽至新股市场。如果完善能够使得境内资本可以进入到一级市场的话,我们相信将会吸引更多的南下资金进入港股新股市场,投行业务下的IPO业务将获利。同时,《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赴港澳融资、上市,相信也会有更多的内地优质公司选择在香港上市,中资投行所拥有的优势也将被放大。长远而言,境外金融机构或可借IPO吸纳更多内地客户,港股的竞争力也进一步增加。
对于市场一直期待的“债券南向通”,光银国际认为,这一次《意见》中明确表示将研究拓展“南向通”的开启,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在内地发行金融债券、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无疑利好中资机构的投行业务,投资渠道拓宽直接刺激投资需求增加,相信会有更多的境外资本通过“债券通”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此外,投行也将与境内外银行建立更紧密的合作。一方面,引荐更多的境外资本入境投资;另一方面,也可吸引更多的境内资本关注并投资包括美元债在内的债券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