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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产证券化悄然重启 试点银行与资产或双扩围
 日期:2012年02月17日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浏览:2509次 

       

  早在2011年9月份,本报记者就曾报道,即将启动的第三轮资产证券化试点额度约为500亿元,重启试点将有两大方向,一是扩大试点银行范围,二是扩大试点资产的范围,此前试点资产大多为大企业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
  “从目前来看,国内银行业系统性风险比较大,而应对系统性风险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必须加强资产的流动性管理,资产证券化是一个很好的工具,目前国内有必要继续推出因次贷危机中断的资产证券化实践。”一家股份制银行风险总监如是表示。
  “获得试点资格的肯定不是国开行一家。”接近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开行”)的人士告诉记者,新一轮试点将会按照此前央行报批至国务院的方案为准,资产证券化仍以银行间市场为平台。同时,央行建议在试点资产方面可扩大至中小企业贷款、涉农信贷、信用卡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无疑是此中亮点。对于背负10.7万亿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金融体系而言,允许试水平台贷款资产证券化无疑是重大利好。在近期召开的监管会议上,一贯审慎的银监会也释放出积极信号。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告诉记者,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近期明确表示,“今年还将支持内控健全的银行,选择质量好的平台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试点银行、试点资产范围扩大
  监管机构有意将资产证券化范围扩大至中小企业信贷、涉农信贷、信用卡和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但银行未必有此动力。
  “对于国开行而言,不存在是不是拿下首单的问题。”上述接近开行的人士告诉记者,2005年,国开行和建行就成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首批试水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目前尚不能确认国开行能从500亿大蛋糕中分得多少份额,可以初步确认的是,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有着相对成熟经验模式的建行、工行等商业银行均有望获得新的试点资格。
  此前,权威人士曾向本报记者表示,第三次资产证券化试点可能会扩大试点银行和试点资产的范围,如允许此前没有试点的银行参与进来。
  不过,一家曾在2007年参与过第二批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股份制银行风险总监告诉记者,目前他尚未接到有关证券化试点的消息。
  一位从事过资产证券化的股份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完全具备进一步总结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条件。他认为,一方面,从国内情形看,国内之前进行的两批资产证券化与国外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们打包出去的不是自己的风险资产和不良资产,我们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都是挑了又挑的优质资产,因此,不至于出现大的风险传导”;另一方面,无论是国开行、建行,还是浦发、招行都陆陆续续发过一到两期资产证券化产品,到目前为止,这些产品在市场上表现仍然很好,没有出现过违约的情况。
  浦发银行一位人士告诉记者,浦发银行2007年发行的一期44亿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全部回收。
  至于证券化试点资产范围扩大,则早在2011年8月,央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吴显亭就曾明确表示,国务院已经批准信贷资产证券化继续扩大试点,央行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方案。
  此番第三轮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监管机构有意将资产证券化范围扩大至中小企业信贷、涉农信贷、信用卡和地方融资平台等领域,但银行未必有此动力。
  上述接近开行的人士告诉记者,“实际操作起来有难度,谁也不愿意违约啊,违约对整个资产影响太大,而中小企业、信用卡这种资产包本身信用风险就比较高。”上述人士如是说。
  在他看来,目前,诸如信用卡这种资产包还相当不成熟,尤其在评级和信用增信方面存在一定难度,而这也是过去六七年国内资产证券化试点遭遇的主要困境之一。
  过去几年资产证券化的另一困境是,市场对资产证券化产品反应冷淡。
  以开行为例,2007年发行第一期约80亿元开元资产担保证券曾因未能达到最低募集资金额曾遭流标,而已发行的两批产品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也很差。
  “关键是要加大二级市场的建设力度。”上述股分行风险总监告诉记者,由于二级市场不发达,先前发行的几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只能在银行间互相持有,“资产证券化产品要避免银行之间互相买来买去,要逐步引入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投资者。”
 
  平台贷证券化两大要件
  银监会提出两大条件:一是,应选择质量较好、收益比较稳定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二是,在证券化时要结构简单、收益明晰、风险有管控,不要将单级证券化产品衍生成复合产品,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在投资者可识别的范围之内。
  1月上旬,周慕冰在大型银行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今年将支持内控健全的银行,选择质量好的平台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平台贷款资产证券化是第三轮资产证券化重启的亮点,这恰恰折射出过去三年中国银行业信贷高速扩张埋下的资产和资本双重隐患。
  正如周慕冰所言,在当前信贷增长具有一定刚性的形势下,资产证券化可增强银行贷款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加权风险资产规模,进而缓解较为紧迫的资本占用压力。
  “只要信贷增速超过13%,商业银行肯定会出现资本缺口,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一位监管中层坦言。按照他的测算,信贷增速13%是一个临界点,当信贷增幅在12%以下时,商业银行资本占比才可达到自求平衡,而只要超过13%,每年银行业缺口至少4700亿。
  以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为例,到2011年11月末,五家银行资本充足率平均上升到12.2%,但几年时间,上述几家银行补充资本达7190亿元。
  针对大型银行的平台贷款证券化,银监会提出两大条件:一是,应选择质量较好、收益比较稳定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二是,在证券化时要结构简单、收益明晰、风险有管控,不要将单级证券化产品衍生成复合产品,确保证券化产品的风险在投资者可识别的范围之内。
  在2011年的一次内部研讨会上,央行稳定局局长宣昌能表示,后危机时代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一大国际动向便是探索资产表内证券化模式,关注全覆盖债券(covered bond,CB),以克服发行人的道德风险。
  因而,央行表示,在发展资产抵押证券(Assets-Based Securities ABS)的同时,可考虑以个别银行为试点探索推进CB的发行工作。
  一份来自央行稳定局的报告显示,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从2005年3月正式启动开始至2008年底,中国共计有11家境内金融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先后试点成功发行了667.83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试点基础资产池基础资产的种类涵盖普通中长期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贷款和不良贷款等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