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中长协签订在即 国家发改委发文传递出哪些信号?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23 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该方案为新一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指明了方向,从签约方、签约量、价格、合同文本到运力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对比不难发现,此次方案发布的时间提前了,往年大多在 12 月初召开的全国煤炭交易会上公布。
除了公布时间提早外,此次方案规定的内容与现行的电煤中长期合同实施方案相似,这说明煤炭中长协制度进入稳定期。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煤炭中长协制度对规范煤炭市场起到了预期效果。
新一年工作方案执行性更强
方案显示,2023 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方为所有在产的煤炭生产企业和所有发电、供热用煤企业,贸易商也可以参与中长期合同的签订。方案对贸易商签约进行了规定,允许贸易商合法合规加价销售,但扣除合理流通服务费用后,折算的港口价、出矿价应在有关政策明确的价格合理区间内,而且不能通过其他贸易企业再次转售给发电企业。
在数量上,方案要求,2023年的中长期合同签约量原则上不低于煤炭企业自有资源量的80%、动力煤资源量的75%。2021 年 9 月以来核增产能的保供煤矿核增部分需按承诺全部签中长期合同。除了具体比例外,新一年的中长期合同总量暂按 26 亿吨的规模落实,与 2022 年数量相当。
在价格上,方案要求,产地按各地区明确的价格合理区间签订合同;以港口价格计算的电煤中长期合同按“基准价+浮动价”签订,同样也不能超过价格合理区间。下水煤合同基准价按 5500 大卡动力煤每吨 675 元执行。浮动价实行月度调整,当月浮动价按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综合价格指数、环渤海动力煤综合价格指数、CCTD 秦皇岛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指数综合确定。选取以上 3 个指数每月最后一期价格,按同等权重确定指数综合价格。
方案要求,新一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方使用国家统一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示范文本》。合同范本分两种,一种是直供直销合同,一种是贸易煤合同。所签合同需明确数量、质量、期限、煤源、电厂、月度分解量、价格和质量偏差结算机制、运输方式、“欠一补三”条款和仲裁条款。
在运力配置方面,方案要求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提前与运输企业协商一致,签订产运需三方合同。对需要通过铁路运输的合同,原则上单笔合同量应在 20 万吨及以上。不具备发运组织能力的中小煤炭企业、发电供热企业可以委托重点保供贸易商代为组织。
在时间上,方案规定,衔接资源并完成合同签订录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签订,在 2022 年 11 月 25 日前完成。
煤炭中长协制度进入稳定期
据了解,有明确定价机制的电煤中长期合同是从 2016 年开始的。当时,确定 5500 大卡动力煤基准价为 535元,在这个基础上参照市场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此后几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不断调整和细化,不断与当时的煤炭市场相适应,并带有一定市场引导性。在各方的推动下,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不断健全,“基准价+浮动价”价格机制得到广泛认可,签约履约率稳步提升,产运需各方有效衔接,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煤炭中长期合同的“压舱石”作用越来越明显。
在总结运行经验的基础上,2023 年,方案进一步拓宽了煤炭社会供应面,并将贸易商吸纳进来,供给量有望进一步增加。同时,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将更加严格,违约惩戒措施操作性更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1 年全国共有 15 家煤企产量在 5000 万吨以上,合计产量为 24.6 亿吨,占全国原煤产量的 60.5%。不难看出,煤炭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大型现代化煤矿成为煤炭生产主体,这为煤炭中长协制度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0 年之后,特别是 2021 年 9 月以来,煤炭市场发生变化,国内外诸多因素导致煤炭供应偏紧。2021 年和 2022 年,我国煤炭中长期合同补充要求频繁调整,不断适应“保供稳价”的政策导向,并对重点民生刚需用煤环节进行全面保障。
时至今日,我国煤炭供需总体保持平衡,煤炭产量、社会库存和电厂库存处于较高水平。数据显示,10 月以来,全国煤炭日产量保持在 1200 万吨以上;10 月 27 日,纳入统计的发电企业煤炭库存高出去年同期 3393 万吨,库存可用天数 25.4 天。
煤炭中长期合同核心在于交易双方的互保,这种互保关系既是在供需一方强势时对另一方的保障,也是未来供需关系反转时对自身的风险防护,最终实现上下游行业整体持续健康发展。从目前来看,中长期合同制度维护煤炭市场和煤炭经济运行的“压舱石”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煤炭市场得以健康平稳运行。
中长期合同价格引导作用趋强
2023 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落地,“基准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不变。同时,方案确定 2023 年电煤中长期合同下水煤 5500 大卡合同基准价为每吨 675 元,较 2022 年的基准价下降 25 元。重新核定基准价在一定程度上疏导了火电企业的原料采购成本,同时对市场预期有一定引导作用。
此外,从方案要求看,随着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范围的扩大,多数交易将由中长期合同定价。有了稳定的预期,煤炭市场大幅波动的概率下降。
市场运行中,在长协煤、市场煤、进口煤中,年度长协煤的价格最低,供应也最有保障。经历了市场的起伏,上下游行业都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中长期合同制度是维护煤炭市场和煤炭经济运行的“压舱石”,稳煤价还需多发挥中长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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