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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研究理财周报》总第487期导读
 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文章来源:上证报 浏览:1125次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
       银保监会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落实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今日发布了《保险私募基金登记管理规则》(下称《登记规则》),积极推动保险私募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激发保险私募基金发展潜力及市场活力。
       《登记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晰登记内涵。《登记规则》明确协会依据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规则,对基金登记材料的完备性与合规性进行形式性查验,并办理基金登记手续。基金登记不代表协会对基金的合法合规性、投资价值及存在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不能免除相关主体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以及内部合规审核、有效风险管理和投后管理义务等主体责任。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登记规则》明确保险私募管理人是基金合规运作与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建立合规及风险管理责任人机制,对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信息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风险揭示的及时性和充分性承担主要责任;投资者应充分核查基金相关材料和信息,客观评估基金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自主决策、审慎投资、自担风险;托管人、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应勤勉尽责,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完备、规范。
       三是提升登记效率。《登记规则》通过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登记流程,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明确基金登记在程序及时效上与债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拉平,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流程。
       四是加强后续监测。《登记规则》明确保险私募管理人应加强存续期管理,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基金相关数据和信息,积极配合协会开展信息统计和风险监测等工作。协会依规开展自律评价等自律管理工作,将相关情况和结果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自律职能。
       五是优化规则体系。协会进一步完善基金自律规则体系,建立登记规则、操作细则、指引规范“三位一体”的自律管理体系,分别明确基金的登记机制、登记标准和登记管理;将登记材料清单等内容以基金管理指引的形式独立发布实施,并根据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近年来,保险私募基金在拓展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实现资产负债有效匹配、培育行业股权投资能力、服务实体经济与国家战略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呈现出基金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领域愈加多元、投资方向日趋前沿等特征,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下一步,协会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推进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切实服务保险私募基金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尽快发布并逐步完善保险私募基金相关指引规范、操作细则等配套规则,推进登记制改革平稳过渡;二是根据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规范开展基金登记查验工作,确保登记工作规范、透明、高效。三是健全管理人自律管理规范,明确管理人投资运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相关要求,提升其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水平;四是完善风险监测规则和机制,建立健全基金评价及监测体系,配合监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五是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引导行业提升能力,挖掘潜力,进一步发挥保险私募基金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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