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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研究理财周报》总第349期导读
 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上海金融报 浏览:1252次 

        近年来,资管市场“跨界”合作增多,其中“保险+信托”的牵手格外亮眼,规模节节攀升。近日有消息称,监管层拟对信保业务政策进行多方面调整,其中信托公司选择标准或将放宽。对此,业内专家认为,这将有利于促进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良性合作,减少规避监管的情况发生。

        信保合作监管调整完善
        近一两年来,在国内资管市场上,信托和保险“强强联手”的案例频频出现。一方面,保险金信托虽仍在起步阶段,但这一创新模式的制度和功能优势逐渐获得高净值人群的认可,正在成为保险、信托公司共同开拓的“新蓝海”。另一方面,保险资金配置信托计划的资金规模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中保登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末,保险资金投资信托计划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例由2012年的0.42%增长到2018年第三季度末的7.91%。
        在此次传闻监管部门正研究的调整内容中,保险公司对信托公司选择标准将放宽,无疑是一大利好。据悉,根据规定,目前保险公司选择信托公司的主要标准有两个:一是信托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二是近3年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且未受监管机构行政处罚。
        “信保合作蓬勃发展、进展很快,但也面临一些瓶颈,如原规定合作的信托公司不能有监管处罚,但在‘严监管’背景下,大部分信托公司都受到过处罚,造成后续合作困难。因此,监管层可能需要对不同处罚进行区分,或将对一般处罚放松要求。”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对记者表示。
        对于近年来持续上升的保险资金配置信托的情况,袁吉伟认为,“为了获取高收益,保险这两年在配置另类资产方面力度较大,占比持续上升。但也要看到,保险投的信托产品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通道业务,应当有所约束。”
        事实上,传闻中的调整政策还包括保险公司可投非标债权范围将有所限制;投资同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金额,不得高于该产品实收规模的一定比例等。“目前,保险与信托双方仍有合作基础,未来合作规模有望继续上升。但鉴于过去增长较快,保险非标配置处于较高水平,规模增速会有所放缓。”袁吉伟表示,未来信托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一方面要做好监管,确保合规;另一方面需要了解保险公司风险偏好、行业配置需求,更有针对性地对接。
        保险金信托考验资管能力
        在信保合作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作为信保合作的主要方向之一——保险金信托近年来更是发展迅猛。根据近日发布的《中国保险金信托发展报告》,去年中国有超过1000位客户建立了保险金信托计划,涉及信托资产超过50亿元。2017年上半年,能够提供保险金信托服务的保险公司仅5家,而到了2017年底,能够与信托机构合作,为客户提供保险金信托服务的保险公司已超过10家。
        “截至今年底,中信信托的家族信托及相关业务大概规模近200亿元,约150亿元是信托公司主动进行投资组合和配置,约30亿元是保险金信托,约20亿元是委托人指定资金用途。”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小军对记者表示。
        据悉,目前中信信托的保险金信托业务规模在行业中排名前列,已与10家保险公司签了合作协议,正在进行系统对接。
        在刘小军看来,长期以来,信托公司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没有一个稳定、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这在未来的资管竞争中非常不利。“保险金信托一方面能为中产及中产以上家庭提供财富保护和传承服务,另一方面将为信托公司汇聚起长期的资金来源。就行业发展而言,也能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刘小军表示,“很多信托公司暂时没有开展这项业务,根本原因是保险金信托短期内不赚钱,甚至赔钱。因为只有等到保险事故发生后,才会有较大额的保险赔付资金进入信托,因此该项保险金信托业务的盈亏平衡点需要5到10年。”
        刘小军进一步指出,保险金信托业务对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对接的保险产品不同,保险资金进入信托账户的时间有差异,如身故保险金在投保人/委托人身故后,才会有大规模资金进入信托账户;生存保险金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前,定期打往信托账户,但每笔金额通常是几万元或几十万元,呈现小额、分散特点,且投资账户数量众多,短期内难以符合大部分资管产品的投资门槛和人数要求。如何按照不同类型匹配相应投资产品,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以及对保险金的风险管理,都将考验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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