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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B、P2P知识系列问答(三)——P2P、P2B的风险到底在哪?
        Q:P2P、P2B的风险到底在哪?
        A:由于P2P、P2B是融合了互联网特点的金融形式,它有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定风险,一切互联网的弊端都会显现。比如:信息的真实性难以判定、运行系统的交易安全、数据丢失、反洗钱问题、客户信息的保密性等都可能会造成巨大的金融风险,但这些仅是监管层面的风险。下面,大有仅从投资者投资的角度去分析P2P、P2B与传统借款风险有哪些不同以及它们与融资类信托产品风险的不同。
        传统借款最大的风险就是信用风险及还款能力风险,即借款人不愿意还款以及没有能力还款的风险。P2P、P2B性质是借款关系,因此这样的风险也同样存在,但它与传统借款不同的是,P2P、P2B的投资人(资金出借人)不接触借款人,借款人身份、信用、履行能力完全由平台自己筛选,因此,平台也会采取一些风控措施,比如借款人资质审核,借款人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措施并引入担保公司,防止借款不能到期偿还。除此之外,P2P、P2B需要面对资产安全性及流动性管理的风险,而这是传统借款没有的,也是担保无法解决的,这才是P2P、P2B的特有风险。
        通常,P2P、P2B产品项目、资金是错配的,平台会对投资人出售多个不同期限、利率的理财产品或理财计划,而每个理财产品或理财计划对应的是一个或多个借款债权,但投资人买的债权仅是借款人借款的部分债权,这意味着投资人购买投资产品到期后需要偿还本息时,借款人借款可能实际并未到期,因此会需要一个备用资金去提前兑付投资人的到期产品。市场上,平台为防止大量资金占用,通常会选择通过新投资人受让原投资人到期产品的方式及平台自有资金赎回的方式解决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如果投资人产品到期时,平台不能找到其他新投资人接盘,就意味着平台必须要用自己的资金去提前兑付,这种情形下,平台出售的理财产品越多,平台需要兑付的资金压力就越大,这种流动性的要求,需要平台做好理财端及借款端的平衡,否则哪一边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巨大的兑付危机。相对于P2B,主做个人信用贷的P2P的风险会更大,由于个人流动性及偿还能力不易控制,加之投资人往往受让的多个债权,因此相对于P2B,P2P的借款偿还风险及债权匹配管理的风险会更大。
        如果P2P公司将客户资金填补到期的产品兑付,一旦平台销售理财产品下滑,无后续投资人跟上,资金链断裂,就直接导致严重的兑付危机。而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目前,P2P、P2B尚未任何监管规定,也无监管部门,其成立非常简单,是否合法、稳健运营完全取决于自律,因此市场非常混乱。
        信托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产品的成立、发行、管理、清算全程受银监会监管,为防止信托公司逐利而产生的经营风险,银监会对信托公司同银行一样在准入门槛、经营行为、偿付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监管,因此,信托产品总体是较为稳健、合规的。另外,从融资类信托产品的风险看,项目本身的风险依然是信托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此风险可以通过对融资方资质审核、风控措施加以化解),资产安全性风险由于受到严格的净资本管理监控,风险很小。但P2P、P2B除了项目风险以外,其经营特点注定了流动性风险是平台管理成败的核心。因此,信托产品与P2B,P2P产品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虽然P2B,P2P近年频频爆出风险隐患,但由于其起点低,收益诱人等因素,还是吸引了大量风险评级为进取型的客户。而且,在经济社会中,作为中小企业及个人相对容易的融资平台,注定了P2B,P2P有其存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