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联系我们
首页
走进大有
公司简介
组织架构
企业文化
LOGO释义
行业背景
经营优势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财经热点
行业聚焦
财富管理
定制服务
服务流程
理财对象
产品来源
产品中心
大有产品信息
信托产品
其他类理财产品
信托转让平台
信息披露
客户调查
产品预约
活动预约
在线风险测试
大有商学院
法律法规
大有研究
行业报告
理财讲堂
高校实习基地
大有财智汇
大有财智汇简介
会员登录
会员活动
会员需求调查
积分兑换
财富生活
名品鉴赏
诗意人生
体悟健康
大有大爱
合作伙伴
金融机构
市场合作
名品鉴赏
诗意人生
体悟健康
大有大爱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财富生活
>>
理财讲堂
理财讲堂
共同保证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