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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基金的运作模式 |
PE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信托、公司和有限合伙制三种。其中有限合伙制是国际惯例形式。
公司制
(1)公司制基金是一种法人型的基金 (2)其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投资公司 (3)优点: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 (4)缺点:无法规避双重征税的问题,并且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 信托制 (1)信托型基金由基金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2)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 (3)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变现退出 合伙制 (1)合伙制基金是国外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规则使得投资人和管理人价值共同化 (2)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P)只承担有限责任 (3)基金管理公司一般作为普通合伙人(GP)掌握管理和投资等各项决策权,承担无限责任 (4)GP通常只出总认缴资本的1%-2% (5)盈利来源主要是基金管理费(2%左右)和高达20%的利润分红 (6)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采取合伙制,目前商法和市场条件基本成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