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甲19号SOHO嘉盛中心12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59526188
传真:010-59526111
网址:www.dayouwm.com
邮箱:service@dayouwm.com
2014年11月14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三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