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甲19号SOHO嘉盛中心12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59526188

传真:010-59526111

网址:www.dayouwm.com

邮箱:service@dayouwm.com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大有商学院>>理财讲堂

非法人组织可以在我国担任受托人吗?

 

目前,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没有特别规定的条件下,不可以。即只有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才能在我国担任受托人,非法人组织(或非法人团体)不能在我国担任受托人。依据:我国《信托法》第二十四条:“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