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甲19号SOHO嘉盛中心12层

邮编:100020

电话:010-59526188

传真:010-59526111

网址:www.dayouwm.com

邮箱:service@dayouwm.com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产品研究>>大有产品信息

大业信托-红星美凯龙呼市鼎盛华特定资产收益权项目【已兑付】

大有财富已经对本金融产品及其相关信息做了勤勉尽责的调查,但并不代表大有财富对所示产品的收益做任何保证,产品的具体条款以信托合同为准,请投资者慎重考虑。

一、产品概要
1、产品规模:不超过3亿人民币
2、信托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中12个月期5000万元,18个月期15000万元,24个月期10000万元,满12个月融资方可提前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
3、预期收益率

单笔信托合同金额
持有信托单位100万(含)-300万(不含)
持有信托单位300万(含)-1000万(不含)
持有信托单位1000万(含)以上
12个月期
-
11%/年
12%/年
18个月期
-
12%/年
13%/年
24个月期
11.5%/年
13%/年
13%/年

4、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5、交易对手: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资金运用方向:用于鼎盛华世纪广场的项目建设、银行贷款偿还及其它经受托人同意的使用用途。
7、还款来源:红星美凯龙商场的租赁收入、项目销售收入及企业其它收入。
8、收益支付方式:信托收益按季度进行支付,信托计划终止时,最后一次信托收益随本金一次性分配。
二、风控措施
1、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内蒙古鼎盛华以鼎盛华世纪广场项目二三四期土地、二期在建工程、一期地下商业和地下车库的在建工程及分摊土地作为抵押,抵押物价值约12.3亿,抵押率约为24.4%
2、连带责任担保:融资方母公司内蒙古龙海及融资方实际控制人蔚然风为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目前,蔚然风先生兼任内蒙古商业银行董事、呼市企业家协会理事、内蒙古房地产企业协会常务理事、内蒙古光彩办理事、中国房地产商会内蒙古理事等职务。
三、还款来源
1、稳定的租金收入:红星美凯龙公司为项目的运行,于2011年5月13日进行招租,邀请商户1,300家,实到商户3,000家,红星美凯龙商场一期已经开业,租赁率达到100%。
预计在24个月信托计划期限内,鼎盛华世纪广场项目一、二期可实现租赁收入约35000万元,完全可以覆盖信托本金。
2、项目销售收入:项目地处呼市一环内,位置优越,一二三四期商业和住宅拟销售部分建筑面积共242,631.26平方米,预计销售总金额为21.9亿元,预计销售均价为9,044.45元/平方米。
 
四、项目优势
1、流动性佳:信托收益按季度进行支付,满12个月后融资方可提前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
2、还款来源充分:预计项目信托期租赁收入约为3.5亿、项目总销售收入约为21.9亿。信托期内仅一二期租金和销售收入可达到8.7亿,足够覆盖信托本金及收益。
3、项目优:项目地处呼和浩特市核心商业地块,红星美凯龙为其运营商。红星美凯龙商场一期已经开业,出租率达到100%。项目土地性质为商业兼容住宅,项目一二四期均不在限购范围内,受调控政策影响小。
4、抵押率低:抵押物价值约12.3亿,抵押率约为24.4%
五、项目背景介绍
鼎盛华世纪广场地处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位于呼和浩特市最大的家居建材集散地——呼和浩特市建材第一街,是呼和浩特市重点打造的家居建材专业市场。
红星美凯龙公司为鼎盛华世纪广场红星美凯龙商场的营运公司,于2011513进行招租,于20111119举行开业典礼,招租率达到100%。鼎盛华世纪广场一期写字楼与公寓已开始销售,销售情况良好。
鼎盛华世纪广场项目占地12.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48.1万平方米。用地性质:商业办公(写字楼)兼容居住;住宅兼容比例小于40%,建筑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绿地比例≥35%
六、融资方及担保方
1、融资方: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鼎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鼎盛华)成立于20061月,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为房地产销售、租赁、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须专项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注册号为150111000004473,法定代表人蔚然风,注册地址为呼和浩特金川开发区汇金道东金海东路东2处。公司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为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至2011630,公司总资产4.86亿,资产负债率43%,公司长期偿债能力较强。2009年末及2010年末的流动比例值均达到了8以上,速动比率值均达到2.5以上,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担保方: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龙海)成立于19971031,注册资本5000万元,具备国家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内建房资证字(2002A039,法定代表人李仲科。经营范围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写字楼出租、信息咨询等。
内蒙古龙海房地产公司已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有:呼和浩特市龙海大厦项目、八一市场改扩建项目、呼和浩特市聚龙公寓住宅项目、海南三亚市玉海国际渡假公寓项目,呼和浩特市波士名人国际项目。现期主要是进行自持商业物业的经营。
七、受托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大业信托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股东包括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国际控股集团和广东京信电力集团,股东实力雄厚。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是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全额拨入。2010年,公司总资产768亿元,所有者权益1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43亿元,拨备前利润达到33.77亿元,拨备后净利润约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