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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17年半年报
 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浏览:2383次            
  自2014年底备案制启动以来,经过两年半时间的发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稳健增长,产品累计备案规模突破一万亿元大关,成为市场接受度较高的一种成熟金融产品。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共有109家机构备案确认810只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达10198.92亿元。
 
 一、上半年企业ABS发行总量持续增长,但环比增速略有下降
  上半年共有60家机构备案通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18只,总规模3289.8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和规模均有大幅上升,超过上半年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行规模。但是与去年下半年相比,上半年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备案数量、规模环比略有下降,分别下降9.5%和5%。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主力发行机构仍为证券公司。其中,42家证券公司备案产品187只,规模2895.53亿元;18家基金子公司备案产品31只,规模394.35亿元。
  从基础资产分布来看,小额贷款、信托受益权、融资租赁和企业应收款是最主要的四大类资产,合计占总发行规模的81.59%。
 
二、消费金融规模增长迅速,推高小额贷款类产品规模占比
  2017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和企业应收款类产品均保持快速上升趋势,特别是小额贷款类产品发行数量环比增长高达63.89%,主要是蚂蚁金融“借呗”“花呗”系列产品为代表的消费金融类产品发行数量较多。
小额贷款债权类资产证券化产品上半年共备案59只,占该类型产品备案累计总数量的45.38%,发行规模1122.42亿元,占比58.58%,发行时间较为集中。阿里小贷和阿里微贷的蚂蚁借呗、花呗项目,上半年共发行39只小额贷款类专项计划,总规模达958亿元,占此类产品规模的85%以上。另外京东金条、小米、百度等其他电商小贷也逐渐试水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此类小贷产品需求旺盛、发行规模较大,后续风险需持续关注。
 
三、信托受益权类产品银行资产出表需求旺盛,企业应收账款类产品规模持续增长
  上半年信托受益权类产品备案数量27只,规模768.14亿元,是平均发行规模最大的一类产品,单只平均发行规模达28.45亿元。受银行考核、风险计提、放贷额度收紧等政策影响,银行资产出表、投资ABS标准化产品需求旺盛,信托受益权类资产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持续快速增长。
上半年企业应收款类产品新增规模环比呈上升趋势,底层资产中房地产企业的购房尾款、供应链金融和保理等地产类应收款占比达41.72%,为主要增长点。
 
四、上半年资产证券化行业热点
1.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引导政策相继出台,政策红利渐次落地
  自去年12月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各交易所、基金业协会迅速落实工作要求,建立专人专岗绿色通道机制,PPP项目在监管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快速扩容,上半年共发行4只产品,规模达27.14亿元。目前第5只产品已取得上交所无异议函。5月,基金业协会通过官网发布发改委向证监会推荐的第二批PPP项目名单。
  6月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类别、筛选条件、发行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几方面对推进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提出要求。
  随着PPP资产证券化配套政策的出台、PPP项目逐渐进入运营期、PPP立法进程加快,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 发布最新业务问答及指引,进一步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
  3月3日,深交所发布新修订版《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新增了融资租赁类、应收账款类、公用事业类、入园凭证类、保障房类、商业物业抵押贷款类基础资产的评审关注要点;明确分期、同类项目申报要求;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流程和要求等。
  6月19日、6月20日,深交所、上交所先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业务指引》,重点加强挂牌申请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进一步保障投资者权益。
6月2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同日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支持证券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及交易。上述指引和管理办法的发布,将在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防控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3.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探索公募REITs
  上半年,基金业协会成立REITs工作小组,召开公募REITs落实路径及实践问题研讨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基金法框架下建立产品发行管理机制,扩大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群体,进一步支持公共服务领域、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4. 银监会发文对交叉金融业务、监管套利加强监管
  银监会于3月28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4月7日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6号文),指出要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
  银监会上述政策将在一定程度上对资产证券化业务底层信贷资产的转让出表产生影响。
5. 增值税征收政策出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纳入征税范围
  6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文,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范围包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融行业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对行业影响较大,引起热议,具体执行方案仍待明确。
 
五、资产证券化业务展望
  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以来获得较强政策支持,两会期间总理再次强调2017年要积极稳妥去杠杆,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资产证券化,重点突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作用。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正是盘活存量、降杠杆、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金融工具,契合当前金融工作精神,预计下半年将在政策引导下继续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