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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拆借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是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活动的市场。同业拆借的资金主要用于弥补金融机构短期资金不足,清算差额以及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由于同业拆借属于信用拆借,金融机构以其信誉参与拆借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市场实行准入审核制,在严格审查和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批准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
        央行于2007年7月颁布《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首次纳入同业拆借市场申请人范围。数据显示,当前拆借市场成员中,金融租赁公司达17家,保险公司7家,资产管理公司2家,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2家,汽车金融公司8家。

        六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中信托公司数量居首。2013年6月28日,共有41家信托投资公司成为拆借市场成员。这41家信托公司分别为,天津信托、重庆信托、新华信托、中融信托、山西信托、华宸信托、国民信托、华信信托、北京信托、中诚信托、中铁信托、百瑞信托、中信信托、国元信托、陕西国投信托、北方信托、中原信托、中海信托、国联信托、上海信托、华润信托、吉林信托、甘肃信托、交银国际信托、外贸信托、渤海信托、华能信托、长安信托、昆仑信托、中泰信托、西部信托、兴业信托、英大信托、国投信托、中江信托、中粮信托、江苏信托、建信信托、华融信托、华宝信托、中航信托。